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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系关于大学生寒假带薪实习活动组织工作的说明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1-12-28

一、法语系岗位公示

1.区县名称: 市直机关

单位名称: 市移民局

实习岗位数量:1名

单位详细地址: 江北区兴隆路22号

2.区县名称: 渝中区

单位名称: 大坪街道大坪正街社区

实习岗位数量: 2名

单位详细地址: 大坪正街88号5楼

3.区县名称: 渝中区

单位名称: 大坪街道浮图关社区

实习岗位数量: 2名

单位详细地址: 九坑子路36号附1号大渡口区

二、报名条件、择优录取

1.岗位公示后,全系学生均可自愿进行报名。

2.报名条件:区县岗位原则要求岗位与生源地相对应。市直机关实习岗位要求学生为党员、学生干部;区县党政部门实习岗位要求实习学生原则上为学生干部;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实习岗位重点向学生干部、贫困学生倾斜。

3.要求:实习期间不能请假,不安排住宿。

4.实习时间:从放假之日起到开学报到,中途随实习单位放假安排休假。提醒注意个别岗位春节不放假。

三、工作流程

1.12月28日——1月3日,系(院)进行岗位公示,告知实习工作要求,接收学生自愿报名。在各年级负责人处报名,报名时请注明姓名、年级、联系方式、报名岗位,本人家庭地址及父母联系方式(或在实习岗位所在地的亲属地址及亲属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1月3日。

2. 1月4日,系(院)进行学生资格审查。

3.1月5日,系(院)向学生处反馈实习学生名单。

4. 1月6日,学生处召开领队会议。

5.1月10日,学生处根据教委要求和指导制作完成《四川外语学院大学生社会实习实践活动教育手册》、《四川外语学院大学生带薪实习鉴定表》、《四川外语学院2012年大学生寒假带薪实习证明》。

6.1月5日——1月12日,各系(院)组织本组织内部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会。相关小分队组织召开碰头会。

7.1月13日下午,召开2012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暨相关培训活动。实习学生必须参加。

四、工作要求

1.激励措施:学生实习结束时,各系(院)应为学生准备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实习单位或企业签署意见后,1份由学校汇总存档,另1份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实习学生可获实习单位一定补助;实习完毕后,学校评选表彰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2.实习要求: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信息保密制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发布实习单位的各类信息;坚持填写工作日志,实习结束后每人撰写一份实习总结;实习小组应定期召开阶段小结会,积极组织开展特色活动;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退出实践活动;实习中违反相关要求的,报系(院)、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