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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5届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4-09-05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法语学院推荐免试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2025年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测评遴选工作,组长:董遥遥,副组长:刘帅锋,成员:谭震、张笑雪、王世伟、张光德、唐果。

二、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不断优化推免生名额分配办法,切实体现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科学确定重点支持的专业范围,优先向双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前沿学科等国家战略急需的学科,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重点人才培养改革等对应的学科倾斜。我院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名额在学校分配名额数的基础上,分专业按照1:1.5的比例进行差额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法语专业实际推免名额为4人,根据1:1.5的比例,差额推荐名额为6人;法语(法语法学联合培养)专业(以下简称“双法班”)实际推免名额为3人,根据1:1.5的比例,差额推荐名额为5人。在公示期内,如推荐人选被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或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可由候补人选顺次递补。

三、推荐条件

推免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推免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60分),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80分);

(3)全国法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良好”等级以上。如因不可抗力未能取得全国法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的,可用以下考试有效期内的B2及以上成绩替代:TCF/TEF/DELF/DALF。

(4)刻苦钻研,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特别说明:在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需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及程序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其他情况参见《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四、综合测评办法

综合测评总分(百分制)计算方法:学业成绩平均分(百分制)×90%+奖励加分(百分制)×10%。(各项分数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一)学业成绩平均分

学业成绩平均分涵盖以下成绩:大一至大三的专业课成绩(百分制)。其中,专业课成绩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等课程成绩。在计算时,出国交换生,将其大三在国外专业成绩作相应换算。转专业学生,仅计算其到法语学院后修读的课程成绩,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和法语学院学生一致。

学业成绩平均分=课程总分/课程门数。

交换生在法国取得的成绩满分为20分,及格分数为10分,换算国内成绩方法为:10×6+(国外成绩-10)×4

(二)奖励加分

奖励加分列表如下:

加分项目

分值

限定分1

限定分2

学术竞赛类

全国特等奖

40

40

50

全国一等奖

35

全国二等奖

30

全国三等奖

25

赛区、省(市)级特等奖

20

赛区、省(市)级一等奖

15

赛区、省(市)级二等奖

10

赛区、省(市)级三等奖

5

论文类

A类成果(第一作者)

40

40

B类成果(第一作者)

35

C类成果(第一作者)

20-30(详见说明)

项目类

国家级一等结题

10

10

国家级二等结题

7

国家级三等结题

5

发明专利类

已批准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25

25

已批准的发明专利第二发明人

15

参军服役类

参军服役荣立三等功

20

20

20

参军服役并获“优秀士兵”称号

15

参军服役

10

志愿服务类

服务总时长超过120小时且参加国家级以上重大赛会志愿服务

(经学院或学校认可同意)

5

5

5

服务总时长超过120小时且参加省部级以上重大赛会志愿服务并获评优秀志愿者(经学院或学校认可同意)

3

服务总时长超过80小时

(经学院或学校认可同意)

1

国际组织实习

A类组织1年以上

20

20

20

A类组织6个月-1年

15

A类组织3-6个月

10

A类组织1-3个月

8

B类组织1年以上

9

B类组织6个月-1年

7

B类组织3-6个月

6

B类组织1-3个月

5

社会实践奖

国家级

3

5

文艺项目奖

国家级

3

体育项目奖

国家级

3

1. 学术竞赛类加分规则。学术竞赛是指与专业相关、综合能力提升相关的比赛,其中综合能力提升相关比赛加分总分不超过学术竞赛类加分的49%。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专业相关比赛,包括法语相关比赛、法学相关比赛。

法语相关比赛,法语专业、“双法班”学生均适用。法语相关比赛限由政府部门、高等院校、业内权威机构等举办的全国性或赛区性法语专业相关比赛。

法学相关比赛,仅适用于“双法班”学生。法学相关比赛依照举办单位级别进行认定,国家级奖指以中央(国务院)或相关部委名义颁发奖;赛区、省(市)级奖指以中国大区划分、省级政府或重庆市教委和市级部门名义颁发的奖,省级以上(含)高教学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研究会等教育主管协会颁发奖项按照省部级予以认定。国际性比赛指Philip C.Jessup International Law Moot Court Competition(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Willem C. Vis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 (维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Moot(国际投资仲裁模拟法庭竞赛)、Frankfurt Investment Arbitration Moot Court(法兰克福国际投资仲裁模拟法庭竞赛)、John H. Jackson Moot Court Competition on WTO Law(约翰•杰克逊WTO模拟法庭竞赛)、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Moot Court Competition (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Nelson Mandela World Human Rights Moot Court Competition(纳尔逊•曼德拉世界人权模拟法庭竞赛)、Red Cross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Moot(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Manfred Lachs Space Law Moot Court Competition(曼弗雷德·拉克斯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International Air Law Moot Court Competition(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竞赛)、International Law of the Sea Moot Court Competition(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竞赛)。对于仅需线上提交作品的竞赛,以及对参赛队员人数、队员出场场地等事项无严格规定的团体性竞赛,采用获奖团队所有队员均摊加分的办法。

(2)综合能力提升相关比赛,包括创新类比赛、英语类比赛,法语专业、“双法班”学生均适用。

创新类比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波尔多左岸杯”世界大学生品酒大赛。

英语类比赛:外研社、外教社系列英语演讲、辩论、写作、阅读、口译、教学、短视频等比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系列英语演讲比赛,《参考消息》读者译文大赛,《中国翻译》“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海峡两岸口译大赛,全国口译大赛(“中译杯”全国口译系列比赛),“译采杯”全国翻译系列比赛,模拟联合国大会等比赛。

(3)国际比赛计分方法如下:国际一等奖按国家特等奖计分,国际二等奖按国家一等奖计分,国际三等奖按国家二等奖计分。

2.同年同一系列赛事取一项的最高分计入,不重复加分;竞赛及科研和论文类设最高分限制,不得突破最高分。

3.表中所列论文类指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且以四川外国语大学为署名单位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

4.志愿服务时长限在我校在读期间完成,并须经学院或学校认可。

5. A类为全球性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及下属机构、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B类为区域性国际组织,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欧洲联盟等。

6.社会实践奖、文艺项目奖、体育项目奖各取标志性项目一项计入加分。

7.学术竞赛或项目类若以团队形式获奖,按照以下比例分配相应加分:

(1)团队共2人,第一人/主持人占60%,第二人占40%。

(2)团队共3人,第一人/主持人占50%,第二人占30%,第三人占20%。

(3)团队共4人,第一人/主持人占50%,第二人占25%,第三人占15%,第四人占10%。

(4)团队共5人,第一人/主持人占50%,第二人占20%,第三人占15%,第四人占10%,第五人占5%。

(5)团队超过5人,加分仅限排名前五者。

(6)若团队不分排名,则平均分配相应加分。

8.论文类等级分类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列表》。论文类成果以四川外国语大学对于科研成果的最新认定细则为准,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交检索报告。

五、推荐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的同学,须在9月9日中午12:00前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报名材料不得修改。

2.我院推免工作小组会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评价;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我院将组织进行公开答辩,答辩时间为9月9日中午13:00,地点另行通知。

3.我院将按照实施细则对申请人进行测评遴选,按专业公布初选名单(含初步推荐名单、候补人选名单)及上述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含加分项成绩)及排名,并进行公示。

4.在初选名单中,进入相应位次的同学获得推免资格,如有同学放弃推免资格或经核实不符合相关推免条件的,则按照排名情况依次递补。

5.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和候补人选名单上的同学,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教务处审核。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1.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报名同学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免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报名时须提交《附件:推免生申请表》、四川外国语大学成绩单原件,国外成绩单复印件(提供纸质原件备查,如为电子版,须当场进入收件邮箱验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标准的证明材料以及各种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加分材料复印件到学院C305办公室。所有材料原件须现场确认备查,所有电子档需一并提交。

学生因实习、出国交换等原因无法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报名以线上方式进行,提交所有材料的PDF版本。国外成绩单还需提交验真视频(内容从登录个人邮箱开始,展示收件日期,直到最后点击打开成绩单,显示出本人姓名和成绩时结束)。四川外国语大学成绩单由学院办公室汇总,申请人无须提交。以上材料压缩包以“本人姓名+推免报名”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975630757@qq.com。

    未尽事宜,参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外国语大学法语学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