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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语学院法语系学生会聘书发放规定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8-04-21

一、发放条件: 1.在学生会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态度端正,工作负责的学生会成员。

2.通过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考核。

二、发放单位:法语系党总支

、发放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

四、发放对象:主席、主席助理、各部部长、干事。

五、发放程序:

1.干事人选由各部干部提名,报学生会组织部,经由部长例会审议通过后决定发放。

2.干部人选由法语系团总支提名,以讨论或投票方式产生。

六、名单报送时间:

接到聘书发放通知后一周内报组织部,逾期不予办理。

七、修改时间:

若聘书印制有误或漏发,于聘书发放之日起一周内,由各部部长确认后统一报组织部修改补发。逾期不予办理。

法语系学生会

2007年11月